四川严厉打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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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1)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长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对 “泸州—宜宾”段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涪江等支流开展常态化检查。2018年共办理长江流域四川段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49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00余件。
(2)严打黑恶势力。针对四川长江流域广、黑恶势力涉足河砂开采的情况,将打击非法采砂和发现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同步推进,对发现的线索实行“一案三查”。2018年侦办该流域涉黑涉恶案件10件,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8名,查处公职人员4人。
(3)强化协同推进。与重庆市、湖北省构建公安机关打击污染长江、破坏长江源头犯罪协作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互通资源、联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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