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南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南法建办〔2011〕19号
关于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培育和树立示范典型,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学有经验、看有示范,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县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五个一:乡镇、机关、企业、学校、村)
1、 乡镇:河东镇
2、 机关:南部县县工商局
3、 企业:南部县供排水公司
4、 学校:南部二中
5、 村(居):四龙乡龛院寺村、滨江办事处前街社区
二、 市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1、河东镇油坊沟村
2、南部县供排水公司
三、 省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大王镇繁荣村
四、国家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寒坡乡四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凸显联系点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各联系点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求实创新,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按基层法治创建的要求、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明确标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及时发现推荐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所担负任务的,应当取消联系点资格。
(四)健全信息联络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定期组织召开普法联系点工作会议,沟通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任平
电话:5522934
南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