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办理〔2017〕1号南部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十四次会议第6号加强我县公安检
李传勇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十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提案已经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都非常重视政法和纪检工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始终对政府和纪检工作给予了较为充足的资金保障:一是及时全额拨付上级的政法转移资金(包括装备经费和办案经费);二是每年年初预算时足额预算公、检、法、司、纪委的办公经费(2017年公安局和纪委是21750元/人.年,检察院是18000元/人.年);三是对相关单位的重大项目也给予了充足的资金保障,纪委的宣教中心、法院、检察院的新办公大楼早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安的技侦大楼也即将完工投入使用。
在这里,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与您一道为我县的法制事业做出贡献。
南部县财政局
2017年8月3日
(附注:承办单位电话:5580035 承办人:李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