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乡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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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税费改革以前,因完成税费上缴任务等原因而向溪头信用社贷款、乡村社干部垫交税费、农村义务教育等债务已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化解完毕。因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向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经区信用联社与区财政局多次协调,也由区政府一并偿还全区此类债务。截至目前我乡无政府性债务。但村级债务还有13.53万元,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村社财务管理,杜绝新增债务,对于原有债务,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偿债资金,制定偿债方案,积极进行清理化解;二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挤出资金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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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6:2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