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国家将重点扶持5类人清理4类人
为适应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一、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具体实施时间
该法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地位,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
一是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同类”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类型,将农村民间工艺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 机、植保、水利等专业合作社纳入调整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扶持哪些人?
根据人大委员们的讨论,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重点扶持5类人,清理4类人。
1.重点扶持对象:休闲农场主、保值经营者、农场金融人才、乡村旅游经营者、民间手工艺人。
2.重点清理对象:虚假运营者、经营不善者、管理混乱无序的合作社、作用缺失的合作社。国家将有序对这些经营者、合作社进行规范整顿,仍不合格的将清理注销,确保全国合作社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