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镇出台村级建设工程回避制度向微腐败亮剑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金华镇出台村级工程“回避”制度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金华镇党委为规范农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杜绝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参与承包承建本村(社区)公共工程,从源头上治理滋生腐败的违纪违规行为,出台了《关于禁止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公共工程的管理办法》,明确村(社区)两委干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禁止参与由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或以村两委会名义发包的工程,特别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脱贫攻坚资金涉及的项目等。杜绝“左手甲方,右手乙方”、“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同时镇纪委将坚持抓早抓小、惩防并举,加强对“回避”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插手或承接本村相关工程项目的村(社区)干部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零容忍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金华镇 陈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