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面治污遂宁天空将更蓝
《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
七方面治污 遂宁天空将更蓝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出台。《细则》明确了我市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计划到2017年,采用综合性措施,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力争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营造优美环境。
》》》总体目标 2017年 PM10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首先明确了我市空气质量的改善目标: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具体指标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低于6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低于83微克/立方米、78微克/立方米、73微克/立方米和68微克/立方米。
》》》治污措施 七方面27条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细则》从工业污染治理、控制面源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提高科技创新、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等七大方面提出了27条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措施。
(1)2015年底 完成燃煤锅炉改造治理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改造和治理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实施煤改气或完善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建成区逐步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2015年底,完成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治理。2017年底,巩固治理成果,确保达标排放。
(2)2017年 秸秆禁烧区全面禁烧
《细则》提出将加大对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管控露天焚烧污染,2017年底,市城郊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市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均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治理低空污染。
(3)2017年 公共交通出行率超40%
《细则》还对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出了严格要求。我市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采取中心城区内外停车差别化收费和增加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等措施,促进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在明年底将公共交通出行率提高到30%以上,2017年提高到40%以上。
此外,严格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相关部门对“黄标车”不予办理营运证、通行证。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加大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力度。2015年底,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128辆。
(4) 今年底,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
《细则》提出,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在今年要提前完成全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同时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将经整改整顿仍不达标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5)“环评”“能评”不过关 不得供水供电
据介绍,《细则》在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污染物减量替代、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
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完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此外,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污染物排放1.5倍削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限制“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加强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
《细则》规定,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强化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对“双有双超”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7)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通过不断新建改造市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站的方式,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将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情况及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水平纳入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业务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措施。
同时,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保障措施
六个方面12条措施保障政策实施
除了具体的污染治理措施之外,《细则》还从加大组织领导、完善经济政策、健全环境制度、加强考核监督、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提出12条保障措施,确保细则的有效实施。
与《细则》同时公布的,还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成立了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市政府与各有关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考核,成立由分管市长负责,由市目督室、市监察局、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评定工作。
在完善经济政策方面,《细则》提出,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在鼓励公众参与方面,《细则》提出要以学校、企业、社区、机关为切入点,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为载体,强化大气宣传教育。同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