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大英公司送理赔费到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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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1月6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英支公司工作人员,来到通仙乡高山村一社,将因杨某意外死亡的两万元赔偿金送到了家属的手中,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2015年9月,杨某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30元,死亡保险金额20000元。
出险人杨某于9月20日在成都发生车祸,出险人当场死亡。事发后,其家属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接案后,大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勘查,审核,该案件在意外伤害理赔范围,理应赔偿。1月6日,中国人寿公司大英支公司工作人员特邀请通仙乡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两万元理赔金送到死者杨某妻子手中。
经统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中国人寿大英支公司共赔付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49件,总赔付金额19万元,其中死亡8件,意外伤害医疗41件。(记者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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