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及施工废标条款有关问题建议的函
遂公资函〔2017〕13号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市政及施工废标条款有关问题建议的函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全市建设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以来,固化的废标条款达26条,能基本有效遏制评标专家随意废标的行为。今年2月启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后,为进一步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大对市府办《关于印发<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4号)的贯彻执行力度,经中心充分讨论研究,现将废标条款修改意见函告如下:
一、建议删除五条
(一)6.4.7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的。
理由:“投标有效期”在投标函中已明确要求,不用投标人再单独对“投标有效期”进行承诺。
(二) 6.4.11投标人的清单和招标文件清单不一致的。
理由:在开标现场导标书时,如果不是用最新的商务招标文件编制商务投标文件,那么投标人是无法在系统中导入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是无法修改招标文件中的清单的,所以不存在投标人清单和招标文件清单不一致的情形。
(三) 6.4.13技术标标书“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专家需说明具体理由)。
理由:通用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相径庭,差异性太少,取消评标环节的评审改由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后期施工的监管。
(四)6.4.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理由:该条表述的错漏与6.4.15存在重复,故删除该条,保留6.4.15条款。
(五) 6.4.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需说明具体理由,注明差异)。
理由:目前使用川建造价发(2014)***8号以及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的评标办法,通过近三个月数据分析,投标人基本上都是按照85.5%这标准下浮进行报价,大量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因此,常常出现此条描述的情况。
二、建议由专家判断废标改为系统判定废标的四条
(一)6.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理由:系统自动检查标书中的芯片批次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当所有的号都相同时,基本上可以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因此,可以由系统自动判定。
(二)6.4.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理由:评标系统会自动比对各投标单位之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是否存在姓名、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一致的情形,若上述人员中存在姓名、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相同的情况,系统则会自动提示,基本也可以判定有围标现象。因此,可以由系统自动判定。
(三)6.4.2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要求。
理由:评标系统在清标环节会自动检查超出控制价的单位。因此,可以由系统自动判定。
(四) 6.4.24投标人单价遗漏评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7条的。
理由:系统会自动检测单价遗漏的比例,达到招标文件的规定。因此,可以由系统自动判定。
三、其它
(一) 6.4.3.4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
建议:将该废标条款移至投标人须知正文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中,因为现场开标时将验证,未通过的投标单位进入不到评标环节。
(二)6.4.14采用综合评估法时,技术标标书“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
建议:将该废标条款内容修改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技术标标书‘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因为商务标是暗标评审。
(三)6.4.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所有签字盖章页原件或所递交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与扫描添加到投标文件技术标中不一致的。
建议:该废标条款在评标办法中没有对应要求,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完整性,因此,应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形式评审中“投标文件格式”下方新增评审因素为“递交所有签字盖章页原件或所递交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与扫描添加到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是否一致”,才能和“6.4.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所有签字盖章页原件或所递交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与扫描添加到投标文件技术标中不一致的”对应上。
(四)建议在废标条款中新增加一条。其内容表述为:“当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时,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或者:为了防止投标人勾兑专家,业主单位、财政评审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当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相应价格85%时,投标人无合理的利润空间,由系统直接判定投标人报价为不合理报价进行废标。
综上所述: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能充分采纳我中心的建议意见,原电子招标系统评标办法中的26条废标条款将删除5条,由系统自动判断废标4条,调整出废标条款1条,修改废标条款2条,新增加废标条款1条。
此函,望复。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蒲宴; 电话:180****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