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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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号)精神,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6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同时,新农保和城居保每个缴费档次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这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以来首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
此外,我市2013年已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2014年,我市将推进新农保和城居民两种保险制度并轨,并适当增设城乡居保缴费档次,鼓励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参保档次,提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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