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善用扶贫钱袋子守护百姓好日子
2013年至2020年,蓬溪县共投入扶贫资金16.45亿元,形成资产共计10.13亿元
善用扶贫钱袋子 守护百姓好日子
“老梁,快来看!这块展板公示了我们村这几年投入的扶贫资金。”12月13日,蓬溪县鸣凤镇田沟村脱贫户李海林吆喝着邻居一起来了解村里发展情况。
自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来,蓬溪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了大量扶贫项目资产。据悉,2013年至2020年,蓬溪县共投入扶贫资金16.45亿元,形成资产共计10.13亿元。如何把扶贫“家产”管好,发挥后续效益?
谁来管?
分类确权登记,明确管理使用权责
“本本上写着我的名字,这就证明我也有属于自己的资产啰。”在槐花镇紫福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7岁的脱贫户张世涛展示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020年,蓬溪县围绕“管什么”“谁来管”,开展摸清底数、确权移交、精准登记,精准锁定扶贫项目资产“家底”,对扶贫项目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
以紫福村为例,易地搬迁房屋、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改厕所、电视户户通等项目属于到户资产,确权到户后由农户自行管理。扶贫资金投入的各类产业项目属于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村组集体。文化室、卫生室、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则由村两委通过公益性岗位、村级运行资金对其进行日常管护和简单维修。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给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鸡苗等“短平快”的扶贫项目。“鸡苗成熟后,有的农户卖了,变动性非常大。”蓬溪县乡村振兴局扶贫规划开发股股长唐林说,这类项目资产未纳入确权登记。
怎么管?
村民当“股东”赚分红,或参与管理
到户资产和公益性资产都有明确的“责任田”,而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方式则各有不同。
今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经营性资产可采取承包、租赁、合营及独资等方式择优落实经营主体,优先满足脱贫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动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需要。
紫福村投入30万元扶贫资金,与蓬溪县民欣香桂公司合作成立专业合作社,集体以资金、土地量化入股,形成股份资产,由民欣香桂公司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农户享有土地、务工、分红三重收益。目前,该合作社香桂种植规模已达440亩,常年吸纳30余名劳动力就业。
“白庙村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权限‘紧拽’在村上。该村整合涉农资金150万元建设大棚及道路等配套设施,培育鸡纵菌、袖珍菌、猪肚菌、羊肚菌4种菌菇,形成了实物资产。成立军绿专业合作社,负责基地的运营,管理人员则由本村的退伍军人和村民代表组成。“据明月镇白庙村村支书李庭介绍,村民共同参与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一方面增强村民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对资产的监督;另一方面,产业发展自主权大,如果菌菇经济效益不好,可以进行改种,降低了扶贫项目资产缩水的风险。
谁监督?
保持严的主基调,深化运用“三重”监督体系
蓬溪县认真落实全市专项监督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蓬溪《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监督工作清单》。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聚焦乡村振兴村干部关键群体,坚持“片区联动”监督机制,深化运用村社小微权力“提、考、巡、查”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运用扶贫领域“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三重”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的针对性、精准度,增强监督震慑力。
同时,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紧盯上级部署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乡村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腐败等方面,严肃追责问效。今年以来,蓬溪县已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8件14人,处分4人、组织处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