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担保委托贷款担保的对象
1、税务关系隶属西安航天基地内企业;
2、产品和服务市场前景广阔,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并且产品已过研发期,进入批量化生产和销售阶段;
3、符合银行贷款基本条件,具有与贷款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资产,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反担保措施得力;
4、企业资信良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现金流较好;
5、优先支持西安航天基地开发区内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购买园区土地、生产办公场地的企业;
6、优先支持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及省市火炬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的企业,符合“四节约-环保”的企业;
7、对下列申请人不提供贷款担保、委托贷款担保:
(1)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企业;
(2)用贷款、委托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企业;
(3)贷款、委托贷款资金用于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领域的企业;
(4)资产负债比例高达60%,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企业;
(5)正在涉及重大民事、经济诉讼的企业;
(6)逃避金融债务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
(7)有银行逾期贷款及严重偷漏税行为的企业;
(8)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