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召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会
为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引导临床规范用药,使人民群众可以使用上优质价廉的药品。根据西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3月6日鄠邑区卫生健康局召开加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布置会。
首先由体改科组织大家学习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其次由体改科科长崔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要求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任务。
最后,局党委委员杨赫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即使落实***“确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药品”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对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和深化综合医改的具体表现;二是落实采购政策,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是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重要举措,要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确保在同等条件先优先和使用中选药品。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各医疗机构需大力开展医师宣传培训工作,务必使医务人员了解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药品的采购和合理使用。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将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医疗机构要将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范围,建议鼓励使用中选药品的激励机制和倾斜措施。五是把握时间节点,明年的3月底,各级医疗机构分配的采用量必须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