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2018年上半年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公示
为进一步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的资金难题,我区研究出台了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按照区财政局、区脱贫办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高陵区2018年上半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二、资金来源:市级专项资金
三、资金规模:承办银行按照贷款金额据实贴息
四、贴息对象:各涉贫街道获得贷款贫困户
五、贴息资金明细
1.雷发展,鹿苑街道江流村,贷款金额4万元,上半年贴息1002.78元。
2.奚元平,鹿苑街道马家村,贷款金额4万元,上半年贴息1050.28元。
3.文奇娃,鹿苑街道银王村,贷款金额1万元,上半年贴息262.57元。
4.赵海林,鹿苑街道北街村,贷款金额1万元,上半年贴息240.14元。
5.孔浪,鹿苑街道北樊村,贷款金额5万元,上半年贴息1200.69元。
6.李小明,鹿苑街道草市村,贷款金额3万元,上半年贴息720.42元。
7.石爱珍,鹿苑街道草市村,贷款金额3万元,上半年贴息720.42元。
8.黄建锋,耿镇街道钓北村,贷款金额5万元,上半年贴息1194.09元。
9.刘文化,耿镇街道皂南村,贷款金额5万元,上半年贴息1194.09元。
10.胡金星,耿镇街道耿镇村,贷款金额5万元,上半年贴息1194.09元。
11.韩冲,张卜街道韩家村,贷款金额3万元,上半年贴息720.41元。
12.韩星河,张卜街道韩家村,贷款金额5万元,上半年贴息1194.09元。
13.孙垚,张卜街道新建村,贷款金额1万元,上半年贴息239.38元。
14.张海峰,张卜街道杏王村,贷款金额2万元,上半年贴息480.28元。
15.张平,通远街道生王村,贷款金额1万元,上半年贴息222.99元。
16.李小曼,通远街道大夫雷村,贷款金额3万元,上半年贴息720.41元。
17. 杨芬,通远街道仁村,贷款金额2万元,上半年贴息480.28元。
18. 王红斌,通远街道杜家村,贷款金额2万元,上半年贴息480.28元。
19. 杨意,通远街道官寺村,贷款金额2万元,上半年贴息480.28元。
2018年上半年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合计:13797.97元。
区金融办联系人及电话:孙鹏,86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