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长安区检察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
2月28日上午,长安区检察院举行了"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长安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及该院班子成员和干警代表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去年11月17日,长安区检察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这是长安区检察院继荣获"省、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近年来,长安区检察院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2011年该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后,2014年、201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长安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功"夺牌"之后,"保牌"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希望长安区检察院的各位同志,要以这次"全国文明单位"的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文"工作长效机制,发掘"创文"新亮点,追求"创文"新成效,树立"创文"新标杆。
文明花开耀长安,创建永远在路上。长安检察院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踏上新征程,当好长安铁军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