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街道开展疫情期间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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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大多数企业和职工都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为和谐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陕西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新市街道多次组织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签订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合同。
活动中,共发出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邀约书2份,收到回复2份,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企业2家,签订了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合同2份,疫情防控期间工资专项合同2份,覆盖职工63人。
整个集体协商会议在紧张融洽的气氛中进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工会主席与两个企业行政方首席代表就会议协商内容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新市街办 韦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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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9:27: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