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通告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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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拉萨融媒讯(记者赵耀铁)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11月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当前疫情防控态势发布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要求我市各零售药店:严格场所消杀,每日至少对营业场所消毒2次,做到常通风,保持店内卫生整洁;严格人员管控,员工岗前必须做好自身健康监测,身体异常不得上岗,全程佩戴口罩服务。进店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场所码和藏易通)”三项规定;严格“四类药”销售管控,要认真做好止咳药、退烧药、抗生素、抗病毒类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如果发现发热病人,将病人隔离并引导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向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推送相关信息;严格防疫用品保质稳价,零售药店必须做到药品及防疫用品质量安全、明码标价。对经营假劣药械、哄抬物价的行为,一律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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