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规划概况
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位于莱州市土山镇西北部,占地面积21.8 km2。规划北至银海一路,西至银山十一路,南至莱盐路,东至银山一路。园区产业定位是:发挥港口、土地、区位交通优势,依托境内外资源,重点发展低碳烯烃和海洋化工产业,进一步延伸发展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产业,逐步形成有机化工新材料、无机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多产业板块相融合为发展特色的化工产业集群,为解决当地黄金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积极培育环保产业,促进园区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提升。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莱州市土山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莱州市土山镇驻地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35-2836805 E-mail: lzyhhgcyy@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网络连接为https://pan.baidu.com/s/1Zj_IZJIA7FMf0IAtYEK6mg,提取码o0so 。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边界外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本规划的态度,包括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Zj_IZJIA7FMf0IAtYEK6mg,提取码o0so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规划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规划编制单位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并提交书面意见。
莱州市土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