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管局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建设***监管难题
一是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备案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备案环节、相关要求等有关信息进行深入宣传,积极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户主动按规定要求办理备案。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人员提前介入,从场所布局、规范设置、备案登记、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和帮扶,使“小作坊”能按照标准要求设置生产经营设施,规范制作工艺流程,同时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
二是建档备案。统一印制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表》,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市场监管所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将摸排出来的“小作坊”名称、地址、加工品种、负责人信息等逐一建立信息档案,纳入统一管理。同时对已排查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时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其开展“小作坊”备案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规范管理。对于达到备案条件的“小作坊”,做到应备尽备,对达不到备案条件的,监管人员从制度建立、台账健全、生产条件方面进行规范指导。该局通过加强市场巡查、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等手段,以市场倒逼机制规范“小作坊”自觉守法经营,从而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建立长效机制,保证群众饮食安全。
四是严厉惩处。 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标示管理、监督抽检等工作,并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对随意标注QS标志、原料来源渠道不明、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