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于1月27日上午在市影剧院胜利闭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彦博、孙传武、蔡浩礼、赵曙光、曹胜、路桥、孙伟波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史鑫,市政协主席郝永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徐绍彬,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市级领导班子全体同志、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40人,实际出席代表224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书记王彦博主持。
大会选举孙传武为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赵曙光、曹胜、路桥、孙伟波为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徐绍彬等23名同志为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史鑫为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政府市长;刘超、汪晓刚、李杰(女)、刘福利、荆兴业、尚洪涛为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荫珑为招远市第十九届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玲丽(女)为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张璇(女)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大会选举出39名我市出席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3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须报给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
会上,新当选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十九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场与代表见面;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新当选的市长和副市长以及新当选的市人民法院院长分别向宪法宣誓。根据《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依照法定程序报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宪法宣誓。市长史鑫作了即席讲话。
史鑫表示:今天,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并选举我担任市人民政府市长。我们深知,当选意味着什么,全市人民在期盼什么,接过招远发展的“接力棒”需要担当什么。各位代表的信任重托、54万金都人民的期许厚望,永远是激励我们砥砺奋斗、拼搏进取的不竭动力。此时此刻,请允许我代表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今天,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正式宣誓就职。我们一定牢记面对宪法许下的神圣誓言,在以王彦博书记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蓝图,接续奋斗、实干笃行,把全部忠诚、全部智慧、全部力量毫无保留地奉献给招远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在此,我代表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郑重承诺:始终视忠诚为生命,切实把牢思想之舵;始终视责任为泰山,切实扛起发展之责;始终视百姓为亲人,切实办好为民之事;始终视法纪为雷池,切实绷紧廉政之弦。
责重于山、行胜于言,唯有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方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我们一定接好发展的“接力棒”,走好脚下的“赶考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众志成城、锐意进取,奋力推动招远高质量发展继往开来、再谱新篇,让金都招远的振兴崛起之路更加坚实、更加宽广、更加精彩!
会上,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曹胜向大会作了预算审查报告。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路桥向大会作了议案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对六项决议进行了表决,表决并通过了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招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传武致闭幕词。
孙传武强调,大会期间,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讨论审议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各抒己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全市的政治、经济形势,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在组织领导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符合群情民意的建议和意见。大会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完全符合我市的实际,我们相信,这个目标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实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勇于担当,广泛深入宣传本次大会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新一届中共招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开拓创新,为聚力共同富裕、打造现代金都、奋力谱写新时代招远高质量发展的辉煌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午10点15分,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记者 董春燕 王苗 战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