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开采20万立方米砂岩矿项目 | 海阳市凤城镇邵兴庄村南436米处 | 海阳市苏南建材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海阳市苏南建材有限公司拟年开采20万立方米砂岩矿项目位于海阳市凤城镇邵兴庄村南436米处,2016年11月21日海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海国土资矿划字[2016]004号予以批复其采矿权,项目已取得海阳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号:1606870338)。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19万元,占投资比例47.3%,矿区面积0.0535km2,开采深度为+52m至+0m,矿区范围极值直角坐标为:1、X:4068216.00,Y:40612574.00,2、X:4068075.00,Y:40612746.00,3、X:4067853.00,Y:40612742.00,4、X:4067859.00,Y:40612551.00,主要新建内容由采矿工程、储运工程(运输系统、堆场、进场道路、油罐等)、环保工程(粉尘治理、地表洒水抑尘、噪声、废水防治、固废处置及矿山生态复垦等)等组成。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矿方法为水平分台段采石法,矿山最终边坡角50-54°,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3)矿石量219.7万m3,其中(122)矿石量162.5万m3,回采率98%;(122b)矿石量165.8万m3;(333)(边坡压覆)矿石量53.9万m3,矿山生产规模为 20万m3/a,开采运输损失率为2%,矿山服务年限为7.8年。 | 1、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须根据矿区雨水走向和地势特点,在采场区外侧采取建设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表土临时堆场坡脚设挡渣墙,周边设截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运输道路内侧和工业场地周围开挖排水沟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和发挥好沉淀水池作用,做到表土淋滤水、湿式凿岩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使用,不直排;营运过程中应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对排洪管渠、沉淀水池、柴油储罐区、危废暂存区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堰到位,保护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2、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对作业面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表土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四周设置1.0m的挡土墙,并安装喷雾洒水系统定期洒水,矿石运输采取蓬盖、运输道路硬化、限制车速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表2要求。3、优化工业场地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优化爆破工艺、降低爆破频次,爆破前告知周边可能影响到居民,避免噪声扰民;合理选择矿石运输路线,与工程配套的运矿道路应远离村庄等敏感目标。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表层剥离土由海阳市港口建设部门运走用于海阳港口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