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我市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8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5297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2017年度挂档人员每月需缴纳813.57元,较去年增加68.61元。市人社局将在7月份陆续扣缴1~7月缴费基数调整后需补缴的480.27元,第一次扣款将于7月5日开始。
“挂档人员本月至少需要缴纳1293.84元,因此要保证***余额充足,否则扣款不成功将会造成缴费中断,甚至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各参保缴费单位也要做好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保证资金到位。(通讯员王玮玉记者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