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专项行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对安全生产隐患“从快查处、从重处罚、从严追责”百日专项行动的通告》,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从快查处、从重处罚、从严追责”百日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事关群众生命安危、风险最集聚、隐患最突出的重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指出,要不间断、拉网式“过筛子”,排摸整治一批突出安全隐患。紧盯涉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上生产、旅游休闲、有限空间、动火作业、涉案制冷、涉爆粉尘、金属冶炼、危废存放(处置)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部位,开展不间断、拉网式的反复“过筛子”,排摸隐患、登记造册、立即整改、对账销号,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坚决停,该拆的坚决拆,做到隐患不治理、不清零绝不收兵。
要坚定态度、狠下决心,彻底解决一批长期积存的隐患问题。抓住各个行业领域、各辖区存在的部分长期积存、治理解决难度大的未批先建、未取得资质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转包、无证上岗、达不到安全设计要求、安全防护措施不达标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重大隐患问题,要法依规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久拖不决、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强制关停。
要严格执法、严厉惩办,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环保、消防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拒不执行整改和停产停业整顿指令,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对造成安全生产、消防等事故的,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媒体曝光、一案多查、联合惩戒,从快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行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通过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发挥职工和群众监督举报隐患的强大力量。市安委会办公室、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镇街建立健全信息举报渠道、举报奖励、及时受理反馈、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机关、学校、家庭、公共场所活动。各镇街、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开展广泛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员工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市民要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隐患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奖励。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0535—3355559 335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