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全面启动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为贯彻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知自身合法权益,准确掌握正规有效的维权途径,近日,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打假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当天,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年主题,同黄海办事处、祥隆商圈党群服务中心、邮政局、卫计局一起在保利MALL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消费维权解答、党建文化宣传及现场免费义诊。活动期间,现场共受理各类消费维权投诉,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理投诉8件,接受咨询600余人次;从现场的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方面尤其是养生保健品质量问题是热点;电梯投诉呈高发态势,网购投诉量快速攀升,家装纠纷、预付卡消费欺诈是维权难点。很多现场市民反映,“现在市面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保健品,店里卖的、***推销的、社区里开讲座的......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厂家声称的产品功效到底靠谱吗?”很多市民难分真假,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一是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二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有关宣传治疗恶性***、疑难杂症和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三是依法主动维权。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购买保健食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等购物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活动当天,执法人员还联合立健医药城举办“3.15”过期药品销毁活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医药器械及过期失效药品共约2880多个品种,主要品种涉及心脑血管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维生素类用药等,货值30余万元,总计3吨。
紧扣三点,不断提高农村集贸市场监管能力。在全区开展了农村大集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排查辖区农贸市场6个、农村大集2个,暂未发现假冒伪劣食品。一是高点定位,落实第一责任,抓好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莱山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经营户证照、卫生、食品安全等的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责任。组织市场开办者培训,提高市场开办者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市场开办者的管理水平,改善市场经营环境。二是重点突破,严控准入环节,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环节上的监管,积极引导和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制度等,统一规定索证范围、规定票据必备的要素、台帐登记的格式内容及方式等。同时,进一步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加大对农贸市场内出现的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稽查执法、技术检测作用,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食品违法案件,从而对农贸市场内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实点用力,提供技术支撑,增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建立了1个区级和7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依托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系统,为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掌上智能监管执法。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行了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2019年,计划抽检任务量为每千人4.4批次。目前,抽检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底将超额完成抽检任务。抽检结果全部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对不合格的产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后处理。
一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莱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目前正在逐步摸清全区直销企业网点,检查虚假宣传、价格违法行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网点50余户。通过开展联合整治,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保健”市场存在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保健食品经营业户行政指导会议,对莱山区大中型商超、药房连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企业、重点保健食品销售业户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指导和集体约谈。会上,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精神,通报了典型案例和近年来保健食品抽检情况,详细分析前期检查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解读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提醒告诫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强调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守住底线。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树立 “三个意识”:一是质量意识。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产品,确保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产品“溯源”要求;二是守法意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做到不虚假、不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三是标杆意识。树立信用自律意识,争做行业先进和典型。山东立健药店连锁等企业做了表态发言。
五个最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市场经营行为。莱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假冒伪劣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整治辖区内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中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0余个,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个,举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一是严格落实无缝监管新模式。结合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查,在全区每个村居社区聘请了132名协管员,初步形成了“一区一局、一街道一所、一村一员”的食品及保健市场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起从源头到终端,从生产到流通、餐饮环节的“无缝隙”的食品及保健市场安全监管网络,有效地解决了以往监督管理部门多、范围小、执法力量少、执法力度弱等问题。二是从严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在全区各村开展了“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索证索票、“一票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了学生“小饭桌”、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集体用餐活动备案制度。三是严格查处各类问题食品。严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五毛小零食”等问题食品,先后集中开展了打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乳制品、病死鸡、牛羊肉、食用油、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四是严肃联合办案制度。与农林局、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建立了食品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案件会商、联合办案等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同时,依托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案件举报有奖制度,自今年以来,共受理和处结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1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五是严格引导市民树立维权意识。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监管工作氛围。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户外LED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设立公益广告、开辟专栏等形式,组建宣讲团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引导辖区市民强化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