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全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00
抓好建设用地的管理,切实落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布署,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季调度的工作要求,协同区各部门共同对莱山区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季度排查。经排查,莱山区截至2021年6月30日范围内存在1个疑似污染地块,为烟台市莱山区华夏涂料厂,我局积极沟通对接滨海街道办事处,对该地块下达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知,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严格用地准入。为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我局根据相关规定,通知相关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目前,辖区内已有32个地块完成调查并通过市级评审。我局充分发挥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的作用,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为区自然资源局分配相关系统账号,方便相关单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做好全区土壤环境管理。三是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烟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确定莱山区存在两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分别为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安国特紧急固件有限公司。莱山区高度重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督促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认真落相关责任义务,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