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条件、学科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1、2012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小学教师、特教和城建学校教师岗位;
2、2011年、2010年、2009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烟台市生源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小学教师、特教和城建学校教师岗位;
3、2012年、2011年、2010年全日制统招专科烟台市区生源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4、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人员不受户籍、毕业时间限制;
5、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
6、凡符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城建学校教师岗位、特教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正常从事教育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毕业生,英语通过全国四级统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75分以上或获得专业英语四级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专科毕业生,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特教专业和城建学校教师的考生普通话可放宽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特教专业和城建学校教师的考生不受英语等级限制;
6、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专业(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具体岗位专业需求请参照《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它地区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2年5月1日之前取得。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