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快推进生态城区建设
2010年是确保我区生态城区建设取得明显实效的关键一年,按照《市区长生态市建设责任书(2008—2012)》的所确定的总体目标,立足区位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区环保局突出抓好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城区建设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组织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年内建成1个省级、3个市级“绿色社区”和1所国家级、1所省级、3所市级“绿色学校”。
深化完善治污减排成果。全力抓好南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燃煤锅炉关停等减排治理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集中供热率。强化对已建成减排项目的***管理,确保排污总量不出现反弹,超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深入推进三年大造林工程和城市环境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4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实施夹河生态景观带建设、芝罘岛岛群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幸福工业区居民区搬迁安置、幸福河整治改造、担子岛海域渔业资源修复保护项目等重点工程,确保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进一步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加大对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限期治理达标37个油烟、烟尘和噪声污染源,有效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抓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放射源使用管理,确保我区环境安全。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管理,确保排放达标率达到100%,1家国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验收、2家企业完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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