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编委办四个一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芝罘区编委办坚持“四个一”,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把好一个前提。紧紧把握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这一前提。建立了配合联动机制和评估制度。人员补充到位后,依据实名制信息数据,人社局予以办理工资审核手续,财政局予以核拨经费。对未经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不予列入实名制管理,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调整、工资核定和社会保险等。同时,建立了配套联动相结合的“三结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及时给予编制手续停办和经费停拨处理。
注重一个依托。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健全完善机构信息达20余项,人员信息100余项。目前,实名制系统已经全部更新完毕并由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中,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在人员管理、手续办理、数据统计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了人员信息全面掌握和网上实时调动,强化了人员动态管理,丰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载体。
围绕一个内容。围绕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对应为主要内容,将全区35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建立了包括机构名称、规格、成立时间、审批文号、主要职责等内容详细的部门档案;按区级党政群机关、政法、街道、教育、卫生等6大类,分别建立了部门编制人员管理台账,包括了编制种类、数量、领导职数等内容的编制信息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职务等内容的人员信息。
强化一个抓手。以《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为总抓手,不断完善编制使用核准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年9月底前提报编制使用计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区编委办向用人单位核发《编制使用许可通知书》;在人员补充到位和人员变动时,须持有编办开具的《增员通知单》和《减员通知单》办理相关的工资、保险等手续;对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调整的,要先到区编委办核准干部职数,持区编委办出具的《使用股级干部职数核准表》,方可进行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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