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芝罘区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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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严格执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于2020年10月底启动全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截至12月初,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已圆满完成,共计征收企业及个人养殖用海61宗,总金额80余万元,切实做到了应收尽收。
海域使用金是指国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而向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权利金。海域有偿制度的实施,有效杜绝了海域开发成本低、掠夺式利用海洋资源等海洋开发活动,促进了海洋资源可持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保障了海域使用权人依法用海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不受侵犯,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海域使用金的足额征收,对国有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海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及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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