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
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张维利、于旭华、高琦、王建国,秘书长李勃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爱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等列席会议。李淑芹、王建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任免事项。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将于6月上中旬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对“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评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王霄汉为烟台市副市长,王霄汉作了任职发言。李淑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讲话。
李淑芹指出,新常态下要强化人大职权,突出抓好对法律实施、专项工作、计划和预算、代表建议落实的监督,为推进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发挥积极作用。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珍惜和运用好法律赋予的话语权,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问题,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