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种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改善情况芝罘排第一
近日,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委员会发布2015年1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其中,11月份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依次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福山区和开发区。
最新的统计数据是根据市政府出台的《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而来,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以各区PM2.5(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NO2(二氧化氮)、SO2(二氧化硫)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PM2.5、PM10、NO2、S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
目前,考核数据采用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提供的各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11月1日-30日市区四种污染物浓度同比改善,其中:PM10为72ug/m3,同比下降5.3%;PM2.5为50ug/m3,同比下降18.0%;SO2为19ug/m3,同比下降34.5%;NO2为34ug/m3,同比下降29.2%。
根据《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11月1日至30日,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依次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福山区和开发区。各县市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综合改善情况排名依次为:莱阳市、莱州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海阳市、长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