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今起实施推行诚信申报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版《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实施细则》,从9月1日起将按新规办理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推行诚信申报制度,大幅度精简原先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保障家庭办理年审手续将更方便、更容易。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15年4月开始全面实行一年一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制度,一年多来,已有8300余户保障家庭按期通过年审,有500余户家庭经复核退出保障。实施当中年年都需要提供很多重复的证明材料,无形中增加了年审手续的繁琐度。因此我市住房保障年审制度此次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据了解,本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与之前相比,街道、区、市“三级审核”的大流程没变,但对申报手续和证明材料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精简。
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将原《年度复核档案册》简化为一张《年度复核诚信申报表》,申请人只需要对表中基本信息进行申报确认并作出诚信承诺即可,除携带好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现成的证件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较以前大为简便。
二是,如果家庭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只需填写一张《变更登记表》,哪一项信息发生变化,就对应提供哪项证明材料,再加上身份证、户口薄等现成证件,其他无关的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供。
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年审新规进一步强化了个人诚信申报的责任,规定申报复核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信息属实,愿意承担不诚信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等。同时,将诚信申报原则贯穿到享受保障的全过程,规定保障家庭未到复核期,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申报办理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保障资格。
为加强诚信申报的约束力,住房保障部门将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通过技术手段与公安、民政、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查询比对保障家庭的基本信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让不诚信行为没有空子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