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实施环境质量月分析调度制度
近日,市环保局召开了2009年度第一次环境分析调度会,标志着环境月分析调度制度的正式施行。
为有效落实省环保局“四个办法”和“以奖代补”等有关规定,强化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达标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2009年1月,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完善环境管理工作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实行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调度制度。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召开一次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分析调度会。会议由分管污染控制和环境监测的局领导召集,污控科、法规科、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调度会将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情况等进行分析,讨论研究整改方案。会议将听取市环境监测站关于东营市市控河流断面水质情况、重点废水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的汇报,听取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监察情况的汇报,听取监控中心关于河流水质自动监控、重点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情况的汇报,所有汇报材料电子版同时交污控科汇总。会议将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都要对上一次会议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二是实行环境质量月报和环境管理月通报制度根据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分析调度会的情况,市环境监测站每月编写环境质量月报,发布内容为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河流断面水环境环境,发布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污染控科。污染控制科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的月监测、监察情况,每月发布关于全市重点监管企业达标情况、污水处理厂达标情况、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情况的环境管理月通报,发放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环保局、市局各分局。三是实行领导包站点制度。市环保局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包一个站点,科学分析影响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站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的整合了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为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