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稳定加强投融资企业监管
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是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责任,市发改委是成员单位之一。工作中我们按照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完成了相关任务。一是加强对发债企业的监管。2011年,8月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通知(鲁发改财金〔2011〕948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已发债投融资平台企业进行检查。我市已发行债券的企业分别是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企业自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法,重点围绕企业履行相关义务,规范运作程序,及时诚信披露信息,合规使用债券资金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债券管理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债券存续期监管,促进企业发行债券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我市创业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目前我市创投企业发展良好,全市市创投企业已达5家,另有2家企业正在申请备案,5家创投企业注册资本3.5亿元,管理资金规模达12.7亿元,已投资5.9亿元,大部分资金投向了拟上市企业项目,有力支持了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其中投向高新技术产业4.3亿元,占总投资的72.9%,投向服务业0.9亿元,占总投资的15.3%,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支持创投企业争取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1年全省27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文件,最终确定 14家,我市推荐上报的2家创投企业全部通过,并给予3000万元的引导基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