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民丰湖开发办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三举措响应为民办实事工程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2012年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县民丰湖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按期圆满完成,真正把实事办成顺应民意、贴近民情、排解民忧的民心工程。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单位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综合指导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区块派驻建设单位代表常驻工地,第一时间现场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周例会制度,每周汇报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计划及落实措施。汇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是严格管理,兑现奖惩。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让其将保障性住房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严格实行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对能评为省或市级优秀文明工地的给予表彰和一定的项目奖补资金,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其信誉等级降低一级,这样通过严格管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按既定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