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五个明确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瘦肉精”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市、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该局按照《垦利县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精干力量,通过“五个明确”将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全局执法人员分成三个执法组,密织网络,对辖区内所用餐饮服务单位展开拉网式检查,不留监管死角。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猪牛羊肉等。三是明确管理相对人义务。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肉及肉制品购购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鲜肉必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均能进行溯源。四是明确以专项行动促日常工作。将此次行动与正在开展的食品添加剂、海参类海产品、地沟油等其他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从而形成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五是明确建立整治长效机制。通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治合力;通过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瘦肉精”的危害性,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整治“瘦肉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