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受表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履行本部门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成立了市发改委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将计划生育列入千分制考核,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全委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
二、认真学习贯彻《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全市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月活动,把学法、用法、宣传法律列入计划工作的议事日程。
三、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下达全市年度人口执行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