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审计局五项制度打造阳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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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是实行审计前公示制度。公开审计内容、纪律、监督电话等,使被审计单位及人员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反映问题。二是实行廉政回执卡制度。由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遵守纪律情况填写审计廉政回执卡,加强审计人员监督。三是实行回访制度。项目审计结束后,指定专人定期走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及审计署八不准落实情况。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追究制,以责任追究为突破口,对审计人员在办事环节、办事行为、办事效率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五是实行外部监督制度。聘请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10余名审计监督员,加强对局机关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廉政勤政情况监督,收集、反馈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落实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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