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传销是由直销衍生而来的。传销是传销组织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或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传销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开放直销活动,同时严厉打击利用直销名义进行传销等欺诈活动。
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传销组织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利用人们的投资和投机、暴富心理,采取虚假宣传,组成封闭人际网络,收取高额入门费,有的由传产品发展到传虚拟物,非法吸收资金。有的以招工为借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欺骗、要挟、暴力胁迫、精神控制为手段,收取“人头费”诈取钱财,并对传销人员实施精神和人身双重控制。有的利用计算机网络为载体,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远程教育、职业培训等手段,骗取加入者高额入会费、加盟费和培训费。有的传销分子实行家庭居住式管理,男女混居,处于底层的传销参与者财务和身份证均被扣押,有的再去骗人入伙,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传销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
我国从1998年4月起禁止传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工商、公安密切协作配合,坚持打防并举,露头就打的方针,保持了打传的高压态势,传销在我市呈逐年下降和低发态势,没有形成大的危害。我市的打击传销形势尽管好于周边地区,但传销在我市仍时有发生,且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欺骗性和隐蔽性,因此,我们对打传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既要严防外地传销流入我市,又要严防被取缔的传销组织死灰复燃,还要防止滋生新的传销组织。
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力度。一是强化巡查监管,坚持露头就打,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营造打击传销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剖析传销案例,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让群众不相信传销,让传销分子不敢在我市开展传销,有效地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筑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工商、公安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了综治考核内容。建立打传长效机制,夯实打传工作基础,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张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