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安全关爱健康
——致开发区企业食堂的一封信
春节期间企业食堂集中聚餐较多, 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量较大,工作人员值班变动较大、思想情绪波动较大,这期间往往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港区企业职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春节期间,加强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不得无证、超期或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严禁加工出售凉菜;
三、合理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完善卫生设施和卫生条件,保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洁净;
四、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五、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台账,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不采购、不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不采购使用无证、标签不符合要求食品;不得有使用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六、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操作规范,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避免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具的消毒保洁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洁净的餐具;
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保存好留样记录;
八、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就餐职工食物中毒情况,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立即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出现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还要立即上报市场监管局,同时保存好留样食品和就餐食品待检。(值班电话:8019377)
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倍努力,勤奋工作,共同保障港区企业职工饮食安全!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