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工商分局建立四项机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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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是建立严格的商品监督机制。对证照不全、标识不规范或从感官上看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做严格细致的规范。
二是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曝光制度。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对查处的质量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并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上提出消费警示, 供消费者参考。
三是建立“诚信业户”评选机制。对连续三年无申诉、无质量违章违法记录的经营者授予“诚信业户”、“诚信商场”等称号,鼓励企业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介,大张旗鼓地予以宣传,使优质商品扩大市场销售份额,通过典型效应,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同一产品在日常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管中,如果连续三次因质量问题被处罚,或经群众举报,产品质量大大低于国家标准的,在全市范围内坚决给予封杀,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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