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锅炉房燃气锅炉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锅炉房燃气锅炉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6-33#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安装4台14WM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计划投资约248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4万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外运垃圾。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工程监理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持书面申请函到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及时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