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营市利津县安全生产督导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和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专班部署安排,现就设立东营市利津县安全生产督导举报电话、邮箱的通知如下:
一、建立举报受理渠道。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驻利津督导组举报电话:0546-5685027,举报电子邮箱:lijindudaozu@126.com,保证工作日期间电话接听正常,邮箱回复正常。
二、及时受理核查。按照“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究其必严”的核查原则开展工作,对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件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举报人。
三、落实举报奖励。对核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实名举报人,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 号)确定的奖励原则和奖励情形,落实举报奖励。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关要求,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原则上不要求举报人告知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举报人要求核查单位给予反馈或者有奖励诉求的,需告知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四、明确举报受理时间。上述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驻利津县工作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