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司法保障
在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县法院制定实施《关于为全县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两委”换届保驾护航。
一是开辟换届选举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案件专业合议庭,及时立案、快速审判、巡回办案,依法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有效地维护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环境。
二是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财物或挪用集体资金,非法倒卖转让土地,诬告、诽谤,毁坏公私财物、聚众闹事,隐匿、销毁账目等6种行为,列出12种具体情形,依法予以严惩,震慑犯罪。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宗族派性操纵选举、利用钱物贿赂选举、利用黑恶势力破坏选举等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制定针对性处置预案,进行村务“法律体检”,做好事前预防,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等多元纠纷解决主体的联动协作,构建化解矛盾纠纷的全覆盖网络。
四是开展“法律下乡”专项宣传。组织法官到村(社区)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刑释解教等人员的教育管控,防止“问题人员”成为候选人,预防重点管控人员干扰、破坏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