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开始组织申报
山东省2014年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开始组织申报
为深入实施“两区一圈一带”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科学安排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于5月16日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2014年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此次专项资金共安排8.7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以下领域项目建设:
(一)湿地、山体、海岸线等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国家、省级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主要包括湿地水体恢复、植被恢复、关键物种栖息地营造、疏浚清淤、堤防加固等。
采矿、施工、地质灾害等原因形成的破损山体综合整治,主要包括山体复绿,崩塌、滑坡、地裂等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地貌整治利用等。
有利于海岸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的岸线、护坡、沙滩恢复与保护,空间资源整治,沿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海岸线综合整治等。
(二)燃煤电厂、石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
列入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燃煤电厂和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在常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进行深度脱硫脱硝、除尘,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
不安排新增产能、扩能改造,以及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项目。
(三)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程
利用燃气、余热等方式等量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改造工程。
不安排新增产能或实验用燃气锅炉机组项目。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包括建设畜禽粪便污水收集、预处理、生化处理、有机肥加工与环保处理设施等。处理后废气、废水排放,达到《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要求。
不安排与养殖污物处置不相关的其他垃圾污水处理项目。
另外,此次专项资金申报还对项目提出了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实施的能力。原则上,机关事业法人须有相关财政经费保障;企业法人总资产规模不低于项目投资规模,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湿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湿地面积不小于100公顷。
4、畜禽养殖企业养殖规模或污物处置能力原则上应达到:肉牛存栏1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200头以上,生猪存栏20000头以上,蛋鸡存栏20万只以上,肉鸡存栏50万只以上;其他综合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应达到日处理粪便20吨以上,粪便污水800立方米以上。
5、申报项目为已经当地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或年内可开工的拟建项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
6、申报项目两年内未获得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此次专项资金申报时间紧,省里截止日期为5月30日,为争取申报工作的主动性,前期区发改、黄蓝办、财政3部门已联合下发预备通知,请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建议区内有申报项目的企业抓紧组织材料,进入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