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垦利区商品有机肥补贴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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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为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商品有机肥,根据市、区农业农村、财政、环保等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有机肥使用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联合开展了2021年商品有机肥政策补贴工作。经单位(个人)申请、村委公示、镇(街)初审、区级审核,2021年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商品有机肥使用单位(个人)有13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补贴情况)。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2568357
东营市垦利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
2021年垦利区商品有机肥补贴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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