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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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我市将于5-7月分两个阶段进行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第一阶段自5月2日至6月30日,由各参保单位发放、审核和上报各种书面资格认证材料;第二阶段自7月1日至7月31日,重点就省外居住的离退休及遗属人员进行实地认证,除采取上报资格认证表、指纹鉴定、视频认证和异地协查等方式外,还将与公安部门进行协作认证。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有效资格认证材料的离退休和遗属人员,7月1日起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提供有效资格认证材料后恢复并补发;对认证过程中发现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将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追回并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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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2:36: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