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住房贷款转用公积金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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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业住房贷款转用公积金 | ||
内容 | 您好,我购置一套在房子,(起初开发商说是商住两用,而后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听说国家此政策有改变,可以将原有的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请问我应该向哪个单位咨询,单位的电话,谢谢。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2145 | 提交时间 | 2010-08-10 06:59:4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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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住两用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详细情况请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管理部咨询。联系电话:6969588。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0-08-11 10:18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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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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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3:47: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