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为什么还要强制入新农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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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已经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为什么还要强制入新农合 | ||
内容 | 我去年入了人社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去年经花沟镇新农合同意,没有入新农合。但今却强制要求我重新入新农合,并且因为我去年没入新农合,还得被迫交300元补交款。但问新农合的人,虽然我入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只能选择一边报销。要是我不入新农合,我一家人都不能入。我想问一下,卫生局为什么这么不论理呢?还有被要求被交的300元钱,你们做了什么用?听说是和镇上分成发福利,是不是有这回事?去年开了人社局的证明,就可以不入新农合,今年为什么就不行了?还有去年我没入是经过镇上新农合同意的,今年为什么还逼着我交300元钱?你们卫生局说的话从来不算数吗?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5005 | 提交时间 | 2012-12-03 08:15:51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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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高政办发[2012]79号“认真执行连续参合政策。2012年中断参合的,如申请重新加入,需补交2012年度全部参合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并且不能补偿补缴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交款项均缴纳我县新农合财政专户。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2-12-06 08:53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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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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