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委宣传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处,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
东营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改革创新精神,完善评选办法,在注重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性研究成果的同时,还要注重应用对策建议性成果,特别要注意科研实力较薄弱的院校、部门和单位的成果,注重基层的成果,注重一线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人员的成果,真正把水平高、有创意、重实用的优秀社科成果评选出来,更好地为黄蓝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服务。
二、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按指标内申报和社会渠道申报。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从今年开始,由市社科联组织的初评试行匿名评审。
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成果查新验证、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市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1、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如选择通过社会渠道申报,须提交《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不匿名的两份、匿名的一份。
(2)社会渠道申报成果属于论文、研究报告的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处理是将成果及表格中包括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等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可能暴露个人身份的信息用黑笔涂抹,直至辩认不出,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其中社会渠道申报者需提供一份匿名材料,支撑材料的匿名处理参照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评奖办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二十次社科评奖专用)。
以上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市评奖办存档。
2、成果查新和验证
所报成果均由市社科评奖办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者请到相关网站成果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将查新报告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查新报告书在报送评奖材料时一并上报,查新费用自理。查新费用:著作类150元,论文类100元。(查新机构为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著作作者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网站做cip核字号验证。在以上网站的cip核字号验证处输入年号(哪年出版)、cip核字号(位于图书版权页上)及验证码后,图书所有信息就会出现,查不到的即为非法出版物,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限
成果申报日期为2011年7月7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五、其他事项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成果查新表均可在网上查询、。其他事宜按《东营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95号国土资源局大楼7楼
东营市社科联
联 系 人:周瑞良 盖玉娥 李 峰 张文彬
联系电话:8081083 8081297
邮 编:257091
附:东营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指标分配表
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东营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分配项数 | 备注 |
1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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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营区委宣传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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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口区委宣传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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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饶县委宣传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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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垦利县委宣传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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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津县委宣传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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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委政策研究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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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政府调研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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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委党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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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营职业学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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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部门(单位)、学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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